校园欺凌负责部门?

2024-08-31 07:21:46

法律分析:

学校的保卫部门主管,学生处教育处配合。直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情况严重的,可以直接拨打110。校园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行为。

校园欺凌通常会造成受害人心灵创伤,是一种反社会行为,是各国重点治理对象。校园欺凌不等同于校园暴力,前者仅属于学生之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