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

2024-08-31 07:17:46

《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妇女财产的保护有如下规定:第30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第31条,在婚姻、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不得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第34条,妇女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丧偶妇女有权处分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第47条,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一条在婚姻、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不得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