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独生子女证补办具体如下:1、夫妻双方提出申请,到工作单位或村民居委员会领取申请表,按照相关要求如实填写就好;2、经过双方单位或村民居委员会核实后,报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批;3、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表之日起5日内予以审批,符合条件的就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符合条件的会有书面告知理由;4、如果夫妻户籍不在同一地区的情况,可以向其子女和父母一方的共同常住户口所在地提出申请。农村高龄补贴办理流程: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老人享受高龄津贴要自愿申请,每月15日前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筹委会)提出申请,本人填写《XX区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2、社区初审:社区(筹委会)对老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居民户口本、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住地以户口簿为准,年龄以身份证为准,社区将申请对象统一造册,将老人信息录入老年人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将汇总表、个人审批表、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整理成册,每月20日前报街道;3、街道审核:街道对社区(筹委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核查信息是否录入信息系统,将各社区、村申请情况汇总,连同申请审批材料整理成册,每月27日前上报区民政局;4、区民政局审批:区民政局对各街道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对信息系统数据,次月5日前签署审批意见。综上所述,农村独生子女证补办是夫妻双方提出申请,到工作单位或村民居委员会领取申请表,按照相关要求如实填写就好;经过双方单位或村民居委员会核实后,报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表之日起5日内予以审批,符合条件的就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符合条件的会有书面告知理由;如果夫妻户籍不在同一地区的情况,可以向其子女和父母一方的共同常住户口所在地提出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