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公证

2024-08-31 07:10:49

法律分析:1、收养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和不遗弃、不虐待子女的保证书等);2、收养人的年龄、婚姻状况证明及身份证明;3、收养人婚后无子女(含养子女)、无生育能力、无传染性疾病及几何健康检查的医院证明;4、收养人的职业、居住地和经济收入的证明;5、符合居住国(地区)有关领养中国内地小孩规定的证明[例如收养人居住国(地区)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其领养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