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工伤认定书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2024-08-31 07:10:41

1、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写明事故经过和所受伤害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现场证人及用人单位对伤害事故是如何处理的,是否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事故结案情况)。

2、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5、个人申请应提供用人单位的单位全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工商注册机关名称、法人代表姓名,联系方式等等。

6、受伤害人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一、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资料如下:1、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写明事故经过和所受伤害情况的个人申请;2、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3、证明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5、受害人的病历本等就医材料。

二、工伤认定手续有哪些?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5、职工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负举证责任:有劳动合同的,提交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的,提交证明材料,如工资条、银行卡等工资报酬领取的证明或者是单位同事的书面证明。

6、用人单位与职工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可以提交劳动仲裁解决,确认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7、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8、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9、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实践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般还要求提供受伤人员的身份证、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企业信息以及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人)等材料,因此,建议在前往劳动部门办理工伤认定之前,可先行向该部门咨询所需要的材料,以减少奔波的次数。在有工伤认定书的情况下,并不一定就认定构成工伤,此时还要看认定书中记载的认定结果是怎样的。如果是构成工伤事故,那此时可以向所在单位申请进行工伤赔偿,单位为劳动者购买了工伤保险的话,则此时工伤赔偿往往是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