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方式

2024-08-31 07:09:30

1、不同的户籍身份适用不同的赔偿标准。

人身遭受侵害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数额,原则上按照受害人的户籍身份而定,即城镇居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农村居民则按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至于受害人在哪里工作、居住何处则在所不论。如受害人王某,1999年以来一直在济南上学、工作,有暂住证。

2、不同的行政区划确定不同的赔偿标准。

由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别,各省级行政区划内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各不相同,因此各省级行政区划内的赔偿标准也不尽相同,甚至有的计划单列市再单独制定赔偿标准。

3、不同的行业规定了不同的赔偿标准。

如近年来各地煤矿企业对死亡矿工的赔偿金普遍确定为20万元左右。2006年3月28日起施行的《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万元。

一、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一)、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1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上述规定,要计算残疾赔偿金需要确定赔偿等级和赔偿年限。解释中没有明确表明如何根据伤残等级来区分赔偿水平,但不同伤残等级的赔偿水平应该是不同的。其中居民人均收入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而有所不同,但都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其计算公式为: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注:伤残系数是指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是伤残的等级。

(二)、计算注意问题:

1、年龄在60岁以下的,赔偿年限为20年

2、60-75岁、75岁以上的赔偿年限;

☆①60-75周岁之间的人员,赔偿年限=20-(实际年龄-60)

☆②75周岁以上的人员,赔偿年限确定为5年

3、多个等级伤残赔偿指数计算问题

☆①顶级伤残赔偿指数:

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②次级伤残赔偿指数:

二级10%,三级9%,四级8%,五级7%,六级6%,七级5%,八级4%,九级3%,十级2%

注明:加入伤残评定有多个伤残等级,例如一个5级伤残,一个8级伤残,一个9级伤残,那么5级的那个就用顶级伤残赔偿指数,其余的就用次级伤残赔偿指数。最终这位受害人的伤残赔偿指数(60%4%3%)等于67%。

4、赔偿责任系数,就是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何,如果对方负全责(赔偿责任系数就是100%),如果认定双方同等责任(赔偿责任系数就是50%)。

5、关于农村居民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需要向法院提供哪些证据材料问题,可以查看我之前的文章:农村户口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金额需要的证据材料。

二、12岁孩子出车祸怎么赔偿

1、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2、普遍的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在同一个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标准来赔偿,应该说有问题,但这是规定。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死亡赔偿采取的是“继承丧失说”理论,确认死亡赔偿金是对未来收入的减少的补偿,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就业或者安家、定居的情况及其普遍,这部分农村户籍人员的收入、生活支出与城镇户籍的人并无什么不同,因此以死者经常居住地作为适用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的条件更公平、更切合实际,也更符合立法原意。

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期限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之前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期限上,《道路交通处故处理办法》规定的是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而《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是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