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农村后原宅基地在复垦中 属于谁

2024-08-31 07:09:07

一、农村宅基地复垦后属谁

农村宅基地复垦后土地的归属保持不变,归属于原所有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实行村民小组、村和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制度,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所有权的归属。同时《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3】288号)规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开发、整理、复垦国有土地国或集体土地,原土地所有权原则不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二、复垦后可以重新申请宅基地吗

1、复垦后如果没有宅基地,可以申请宅基地。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至第六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三、针对复垦后可以重新申请宅基地吗

如果宅基地复垦后变成农业用地的,建房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