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在以下情况下有权收回房屋: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承租人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承租人累计六个月不交房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如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租金或逾期不支付,房东可以解除合同。所以,如果承租人超过六个月不交房租,房东有权收回房子。
法律分析
一、多久不交房租房东有权收回房屋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如果承租人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房主可以延长租赁期限。如果未约定租赁期限,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该允许。如果承租人有条件搬迁,应责令其搬迁。如果搬迁确实有困难,可以限期让其找房或腾出部分住房。如果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房屋,租赁期内该人死亡,其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该允许。如果房主住房困难,而房客又有条件另找住房的,也可以协商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累计六个月不交房租的。所以,如果承租人超过了六个月不交房租,房东是有权收回房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长期不交房租的房租房东是否有权收回
长期不交房租,房东有权收回房子吗?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承租人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的,房主应当延长租赁期限。未约定租赁期限的,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允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责令其搬迁;搬迁确有困难的,可以限期让其找房或腾出部分住房。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的房屋,租赁期内,该人死亡,其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允许。如房主住房困难,而房客又有条件另找住房的,也可协商解除租赁合同,租赁期内,承租人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累计六个月不交房租的。
所以,如果承租人超过了六个月不交房租,房东是有权收回房子的。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和第七百二十五条,如果承租人未按期交房租且无正当理由,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如果承租人超过六个月不交房租且无正当理由,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租金。因此,如果承租人长期不交房租,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租赁合同第七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租赁合同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