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与义务的区别包括以下几点:1、义务是应为的行为,责任是必为的行为。2、法律要求当事人应为的行为,称为义务。3、义务与权利是相对应的。义务的履行即为权利的实现。义务的违反即发生责任。4、法律责任为违反法律义务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法律义务是指法律规定的法律关系主体应该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的限制和约束;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约行为、违法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责任是分内应做的事情。也就是承担应当承担的任务,完成应当完成的使命,做好应当做好的工作。责任感是衡量一个人精神素质的重要指标。责任和自由是对应的概念,责任事实上--虽然不是时间上--以自由为前提,而自由只能存在于责任之中。责任是唯独存在于上帝和邻舍的约束中的人的自由。
负责任的人在自身的自由中行动。除了他的行为和他本人以外,再没有别的能够支持他,减轻他的负担,这个事实就是自由的证据。负责任的行动发生在义务中,这义务给予他自由,给予他完全的自由。同时,负责任的行动完全发生在相对性的区域内,发生在无数视角里,每一种特定的现象都在其中出现。
义务
法律关系的内容,指法律规定的对法律关系主体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与权利相对应。法律义务同基于道德、宗教教义或其他社会规范产生的义务不同,它是根据国家制定的法律规范产生,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履行的。违反法律义务就要承担法律责任(见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法律上的义务与权利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没有权利就无所谓义务,没有义务也就没有权利。在某些法律关系中,每一个法律关系的参加者都可能同时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例如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有取得一定物品为自己所有的权利,同时有付给货款的义务;出卖人则有把一定物品转移给买受人的义务,同时享有取得货款的权利。也有一些法律关系,一定的主体享受权利,而由一切人承担义务。例如在所有权关系中,一切人都承担不妨碍某一权利主体占有、使用或支配归他所有的财产的义务。在特定的场合,一种行为可以同时既是权利又是义务。例如法律授予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职权。就其与公民的关系来说,是行使权利;就其与国家的关系来说,又是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第十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执行、不配合实施反制措施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四条产生厨余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厨余垃圾源头减量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