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装修侵权纠纷的处置是怎样的?

2024-08-31 07:08:06

1、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等违法行为的,由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2、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有关规定,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的违法行为,由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3、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如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由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一、装修公司违规装修处罚条例

1、未经物业公司批准擅自装修(没有物业公司开出的装修施工许可证)2、擅改房屋结构、管线、管道等设施设备;3、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4、擅动明火、吸烟;5、装修材料,垃圾通道堆放;6、装修材料走客梯;7、违规搭建(封阳台、防盗网、玻璃阳光房)8、超过装修期;9、不按时间装修;10、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等违法行为的,由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二、如何处理装修纠纷

1、顺利的解决情况。在责任清楚的情况下,装修方和业主方能同时对问题的解决方案达到共识时,那么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之后解决问题,继续合作。

2、妥协的解决情况。在双方对责任争议不下的情况下,可协商各自让步,尽量把情况控制在可以解决的范围内。这种情况在工程中是经常发生的,犹其是对责任认定不清楚的情况下。例如经常发生的事情就是,铺出来的砖不平,业主方抱怨施工方施工不合格等。在这种情况下,继续纠缠并不能实际解决问题,不如双方各退一步进行整改,继续工程的合作。

3、仲裁的解决情况。双方对问题都无法解决的情况下,那么最佳的方法就是通过技术部门来进行鉴定。可以请双方都一致同意的权威部门进行仲裁,以技术的角度来科学的判定事情。不过技术部门往往只能起鉴定的作用,争端的解决还是要靠双方协商。

4、法律的解决情况。这是最后的办法,双方相持不下,也都不愿意退步,这种情况下就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问题。这是一种最无奈的解决方法,因为无论结果怎样,双方的合作关系都已经决裂了。对双方来说都是损失。因此在实际生活中,这种办法较少被使用。

法律依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城市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

第三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