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符合申请条件的农户提出申请,填写好申请表,准备相关复印件。村或社区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在申请表上签发一件。市(县)、区农村工作部门复审后,提出意见,并将材料报送上级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认定后即可登记、建档、颁发证书、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七条 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
第七十八条 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第七十九条 设立营利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
第八十条 营利法人应当设权力机构。权力机构行使修改法人章程,选举或者更换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成员,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