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治疗期满后,根据伤残等级进行处理:1-4级按月支付伤残津贴,5-6级安排适当岗位或支付伤残津贴,7-10级安排适当岗位或支付最低生活费。
法律分析
工伤治疗期满后不上班的,不再享受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根据其伤残等级情况进行处理:
1、1-4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2、5-6级伤残的,安排适当岗位,无适当岗位安排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3、7-10级伤残的,安排适当岗位,没有适当岗位安排的,按月支付最低生活费(最低工资的80%)。
拓展延伸
工伤治疗期满后,患者工资待遇如何保障?
工伤治疗期满后,患者工资待遇的保障是基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伤患者在治疗期满后,如果仍然无法从事原工作或者其他工作,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评定委员会重新评定工伤等级,并根据评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工资待遇的保障包括工伤津贴、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的待遇标准和申请流程可以咨询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者工伤保险机构,他们会根据个人的情况提供具体的指导和帮助。工伤患者应及时了解相关政策,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工伤治疗期满后,工资待遇的保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工伤患者可申请重新评定工伤等级,并享受相应待遇。具体待遇包括工伤津贴、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如需了解具体标准和申请流程,请咨询劳动保障部门或工伤保险机构,他们将提供指导和帮助,确保您的权益得到维护。请及时了解相关政策,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