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履行抚养义务的条件有哪些

2024-08-31 07:07:45

夫妻间履行扶养义务的前提条件有两个:

1、一方确实需要扶养,主要是指一方无独立生活能力,具体包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缺乏生活来源、年老、患病等;

2、对方确定有扶养能力,指应给付扶养费的一方,应该是从婚姻中获得利益的一方,并且有相应经济能力和经济条件承担给付。

一、一方重症离婚属于遗弃吗

老公瘫痪离婚不算遗弃。一方重症离婚不属于遗弃。婚姻中一方有提出离婚的权利,所以不属于遗弃。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夫妻间的扶养义务会随着婚姻关系的结束而消失,没有扶养义务自然也就不存在遗弃的问题。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没离婚孩子爸爸不给生活费怎么办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分割共同财产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争取孩子抚养权,让对方支付抚养费。可能构成遗弃罪。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行为人必须负有扶养义务。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

三、丈夫不给妻子钱违法吗

丈夫不给妻子钱是否违法视以下情况而定:

1、夫妻之间虽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结婚男女双方都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一般男方不给女方钱是不犯法的,而且若男女双方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更是如此;以下情形除外,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因此,若妻子存在以上情形,丈夫不给妻子钱,妻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但如果女方没有生活能力,男方不给钱的,属于不履行自己的扶养义务,有可能构成遗弃罪。在婚姻存续期间,若妻子有残疾、重病、生活困难等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情形,丈夫不提供给妻子必要的经济支持是违法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另一方,主张扶养费。

扶养义务的具体内容如下:

(1)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

(2)当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

(3)当配偶一方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时,另一方有担任法定的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和接受扶养的权利是完全平等的,双方应自觉履行扶养义务。

夫妻之间互负扶养义务的条件如下:

(1)所谓一方确实需要扶养,是指一方无独立生活能力,具体包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缺乏生活来源、年老、患病,等等,生活水平将急剧下降、不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生平;

(2)另一方确实有能力扶养,给付扶养费的一方,应该是从婚姻中获得利益的一方,并且是有相应经济能力和经济条件承担给付者,可以通过物质上的资助等方式使另一方能够生活,摆脱困难境地。

只有上述两个条件同时具备,夫妻之间才互负扶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