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可以在刑事程序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而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中,民事赔偿的数额不应该超过刑事处罚的数额。这是因为刑法的基本原则是“罪刑相适应”,刑事处罚的程度应该与犯罪的严重程度相适应。如果民事赔偿的数额超过刑事处罚,将会导致刑事处罚失去本身应有的意义和效果,而且也容易引起公众的不满和对司法公正的质疑。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害人除请求刑事责任外,有权在刑事程序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条:“判决或者裁定赔偿财产损失的数额不得超过被害人所受经济损失的数额。”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刑法的基本原则是罪刑相适应,实行量刑和缓与从严相结合的刑事政策。”
总结: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中,民事赔偿的数额不得超过刑事处罚的数额,以维护刑事处罚本身应有的意义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