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有独生子女证应该及时到计生部门登记并领取独生子女费用。公民办理独生子女证以后,应该及时到计生部门登记并领取独生子女费用的,若公民因为个人没有申请而一直没有领取费用的情况,没有领取的补贴是无法申请补领的,公民需要及时申请再享受补贴。若公民已经申请补贴,但是相关部门原因导致无法领取情况下,可以到当地计生部门了解并申诉。父母在镇(乡)计划生育办办理独生子女证时,工作人员会给孩子父母分别发两个存折。两个存折上分别写着父母两个人的名字。有单位的,由单位把独生子女费转给计划生育办账户,计划生育办会每半年给父母的存折上分别打上独生子女费。没有单位的,独生子女费由计划生育办出。独生子女费支付多少,由所在省作规定。
法律依据:《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