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其主要内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财政部关于其他应收款能否提取坏账准备有关请示的复函》第一条按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规定,“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不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的公司拨出的备用金、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