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国籍判断。涉外案件,在中国,指司法机关受理的涉及外国、外国企业和组织、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案件。既有刑事案件,也有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涉外刑事案件如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包括在中国船舶或飞机内)犯罪的案件,中国公民对外国或外国人犯罪的案件,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或中国公民犯罪的案件等。
一、非涉外案件包括涉港澳台案件吗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或者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或者诉讼标的物在外国的民事案件,为涉外民事案件。涉及港澳台的案件显然不符合以上两条的规定,所以不能算是涉外案件,也就不属于涉外民事诉讼。而且中国政府也一直坚持港澳台是中国的一部分,如果将涉港澳台的案件列为涉外案件的话那就从自己的法律上将港澳台分裂出去了。
二、驱除出境的适用于哪些人
适用于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公民。即对于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中国公民包括港澳台人员,不适用单独或附加判处驱逐出境的刑法。
我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刑法第35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这些外国人既包括在我国境内实施犯罪的外国人,也包括在我国境外实施我国有权管辖之犯罪的外国人。即使在我国具有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国外实施国际犯罪,在该外国人进入我国境内后,我国仍可对其处以驱逐出境刑。
驱除出境的适用有严格的规定,对犯罪的外国人不是一律都要适用驱逐出境。不仅要考虑犯罪情节、罪行轻重,还要考虑国际大形势和犯罪人国籍国与我国的外交关系,而不能单纯考虑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