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如果契税完税证明是购房者本人直接去办理的,那么丢失后,可以拿着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到所办理税务的税务机关,说明丢失的情况。如果购房者保存有完整的完税证证号可直接查询,假如购房者无法提供完整的证号,则要提供完税证相关的信息,如房产大致信息、办理大致日期等等。二、如果完税证是由其它机构代办的,购房者应该先到当初代办的机构了解办理契税完税证时的相关情况,然后再持相关证明到对应的税务机关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