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如下:员工在就业活动中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员工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应当与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雇员在就业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对雇员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要求第三人或者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员工因安全生产事故在就业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的,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承包或者分包业务的用人单位没有相应的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