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在离婚的时候,夫妻会协商约定孩子抚养费,之后一方不按照履行自己的义务,此时另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向对方追索抚养费。在去法院起诉的时候,需要用到的材料包括孩子的户口本、出生证明等,夫妻的离婚协议书,离婚证件,民事起诉状等等。若本身之前关于孩子的抚养费就是通过法官作出判决的,这个时候对方再不履行,则可以直接拿着法院生效的判决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一、离婚后女方不给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女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处理方式:直接抚养孩子的孩子父亲可以就对方不支付小孩抚养费的行为,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依法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法院判决后如果其还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根据有效的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法院请其单位协助,每月定期从工资账户中划拨抚养费,履行义务。
二、离婚怎样要孩子的抚养费
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自愿协议离婚的,此种情况下,索要孩子抚养费,实际上还是以协商为主,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索要孩子抚养费,如果不成,则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孩子抚养费。
另外,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也可以根据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中关于孩子抚养费的条款,向另一方索要孩子抚养费,如果不成,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给付孩子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