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属于湖北省直管市,不属于其它市。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2月至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6月,全县为解放区。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7月,撤销边区县,恢复原县名、县域,江荆潜、天潜沔、天京潜县撤销。潜江县人民政府设于熊口,隶属于湖北省荆州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8月,潜江县人民政府移驻城关(今园林办事处)。
1988年5月,撤县建市。
1994年10月,被列为湖北省直管市。
潜江市,是湖北省直辖县级市,地处湖北省中南部、江汉平原腹地,是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长江经济带、汉江生态经济带等湖北“两圈两带”战略的重要节点城市。
潜江市,北依汉水,南临长江,地处汉江下游,跨东荆河与上、下西荆河两岸。潜江境内呈现出河渠交织,堤防纵横,滩堤突起,垸田低平,碟状湖池锴落其间的平原地貌景观。潜江无山,地势低平,由北向南,由东荆河向其东西两侧腹地略呈倾斜。最高处在北部汉江右岸河堤村的朋滩及共和村的中端台,海拔均为38米,最低在南部西大垸农场的水产队,海拔24米。
潜江市处于北纬30°附近,其气候属北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四季分明,夏热冬寒,热量、雨量比较充足,无霜期较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