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规定

2024-08-31 07:00:44

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如何规定1、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规定如下:(1)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2)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3)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4)其他长期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少于3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二、长期待摊费用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长期待摊费用属于长期资产;2、长期待摊费用是企业已经支出的各项费用;3、长期待摊费用应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