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小心把狗撞死也有可能构成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构成有四个要素:
一是事故主体是车辆;
二是事故空间在道路上;
三是事故原因系过错或意外;
四是事故后果包括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对“车撞狗”事件而言,事故双方是车辆与狗。一般情况下,“车撞狗”会造成狗被撞死或撞伤、车辆受损,狗作为市民个人财产,被撞伤或撞死应当属于财产损失。同时,事故有时会造成车辆一方人员伤亡。因此,“车撞狗”事故符合交通事故的构成要素,应属交通事故。
对车辆与宠物犬只等在道路上发生碰撞、碾压、刮擦,造成车辆财产损失或者人员伤亡,或者宠物犬只等伤亡的,按照交通事故处理;
对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因犬只等未拴系牵引或者牵引不当引发事故的,其所有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可见,对于“车撞狗”事故责任划分,应当按照过错责任原则来认定:
车辆正常行驶无违法行为和过错,狗未用束犬链牵领的,可认定狗主人全责;
如果车辆驾驶人或者乘车人有违法行为或者过错的,根据车辆驾驶人、乘车人和狗主人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各方责任;
对经过调查无法确定狗主人的情形,记录调查得到的事实,将认定书交车辆驾驶人和乘车人,并根据车辆驾驶人和乘车人过错的程度确定各方责任;
对被撞狗确无主人,且车辆驾乘人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可按照意外事件处理。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长时间?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