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问投诉串标围标处罚的事情

2024-08-31 06:57:59

围标串标的处罚标准是:围标串标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构成串通投标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述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工程招标串标怎么处罚

建设工程中串通投标的,中标无效,对行为人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我想问问老板欠我的工程款没有拿到钱怎么办

工地老板欠工人钱不给的解决办法如下: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2、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4、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需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想问问别人欠我5年工程款不结怎么办

工程款难结可以与欠款人对工程欠款进行协商,达成还款协议;可以请求追债公司的帮助;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可以到欠款人住所地或工程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我想问问别人欠我的工程款已经五年了。如果我不付钱怎么办

工程欠款不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第一种,找对方协商。在工程欠款中,一般被欠款人相对于欠款人来说,都是出于弱势地位,要不是施工人工资欠款不给,要不就是工程结算款不给。一旦遇到欠款逾期不给时,可以先心平气和的提醒对方打款,或者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确定一个还款的方案及约定。第二,找熟人或者讨债公司催要。第三,到法院起诉。通过私力救济的方式无法维权的,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权。到法院起诉前一定要搜集好欠款不给的证据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我想请教一下关于招投标的事情

招投标公司注册需要满足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等条件。条件《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招标投标法》第十四条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招标投标法》第十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该内容由王国强律师和律说律答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