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标准如下: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5.青苗补偿费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
一、鱼塘征收补偿明细表
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地区分类表类别为:四类土地的补偿标准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最低标准,一、二、三、四类地区分别为每亩1800元、1600元、1400元、1200元。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名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其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一、二、三、四类地区分别为20000元、17000元、13000元、11000元。
二、征地补偿计算公式是什么
征地补偿的计算公式为:1.土地补偿费为被征地亩数乘年产值再乘补偿倍数。2.安置补偿费为需要安置的人数乘年产值乘补偿倍数。3.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年产值除以耕种季数。4.需要安置人数的计算公式为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5.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及计算公式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乘16。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48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