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现行的规定,产假最长也无法超过一年的。另外,各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晚育有增加产假的,约30天左右。国家规定,女性在生产之后,如果符合国家的计划生育规定,在休完了产假之后,还可以申请哺乳假。哺乳假的时间是一年,按照孩子出生的时间来计算。在一年内,产妇能够享受每日两次半小时的哺乳时间,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将两个半小时合并成1小时。宝妈可以提前一小时下班,或者可以以晚一小时上班。
在鼓励生育的大背景下,职场女性恐怕是绕不开的话题。现在各地政策无非三种方式:延长产假、生育假、夫妻双方享受育儿假等;发放生育津贴或补贴金;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
生孩子是个系统工程,但生孩子的是女性。在生育这件事上,女性注定要付出更多的时间成本。早在19年,辽宁省率先通过增加60天产假的议案时就在微博引发了有关职场女性的讨论。
诚然,延长产假对期女性多了休假回复身体的时间,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哺乳期女性的负担,这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但在这个问题上不能从单一维度考虑。延长产假就像个温柔陷阱,让女性在职场逐步丧失主动。
产假详情:
(1)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向单位申请并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
(2)哺乳假: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并且在女性生育之后,婴儿一周岁内,每天都两次的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可以合并使用。
(3)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考虑到各地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准妈咪到当地相关部门咨询清楚,以免摆乌龙。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