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构成四要素为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金钱或其他物质或非物质性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灌输腐朽思想等其他手段,勾引、诱惑、劝导、怂恿幼女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为故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二款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构成四要素为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金钱或其他物质或非物质性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灌输腐朽思想等其他手段,勾引、诱惑、劝导、怂恿幼女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为故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二款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