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级职称补贴政策

2024-08-31 06:41:52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相关通知指出,补贴标准应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所区别。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稳定就业作用,鼓励企业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提高职业转换能力,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印发《关于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7〕169号)。169号文件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起,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三年以上、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以下简称“技能提升补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财政局《关于印发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京人社能发〔2019〕142号),对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新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在本市缴纳失业保险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分别按照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和3000元的标准给予个人技能提升补贴。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京人社能发〔2019〕142号),对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新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在本市缴纳失业保险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分别按照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和3000元的标准给予个人技能提升补贴。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经办效率,便利群众办事,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做好技能提升补贴经办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7〕281号),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通过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所、互联网渠道(市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的公共服务平台、市人力社保局微信公众号“北京人社”、市人力社保局官方APP)进行申请。

法律依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印发《关于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7〕169号)169号文件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起,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三年以上、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以下简称“技能提升补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财政局《关于印发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京人社能发〔2019〕142号),对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新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在本市缴纳失业保险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分别按照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和3000元的标准给予个人技能提升补贴。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京人社能发〔2019〕142号),对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新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在本市缴纳失业保险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分别按照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和3000元的标准给予个人技能提升补贴。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经办效率,便利群众办事,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做好技能提升补贴经办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7〕281号),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通过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所、互联网渠道(市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的公共服务平台、市人力社保局微信公众号“北京人社”、市人力社保局官方APP)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