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当月工资次月发放,当月属于工资的所属期,而下月属于工资的所得期,企业在个税申报期内进行申报即可,个税按累计发放的工资减去扣除项目后乘以对应税率得到应该缴纳的个税,然后用该金额减去已经缴纳的个税,就是本期应该缴纳的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