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不记安全带罚款。在车辆行驶中不系安全带的扣分如下:1、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如果不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一般按规定扣2分,并处罚款50元;2、车辆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如不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一般按规定扣2分,并处罚款50元;3、如果车辆在通过高速公路时,乘车人没有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一般罚款20元,但不做扣分处理;4、如果车辆行驶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段以外的路上时,驾驶人若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一般不扣分,但需要罚款50元;5、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动在车行驶时,副驾驶乘坐的人员也需要使用安全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如下: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2、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3、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5、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6、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综上所述,驾驶员在城市快速路上和高速公路上行驶不系安全带的,罚50元扣两分,乘车人没有系安全带的,罚款20元,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其他普通道路上行驶,不系安全带的不扣分,但要罚款5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