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车子向左转弯,被后车追尾,责任在前车。因为左转弯的车辆需要在安全的情况才可以左转,需要先让直行车辆先行,等安全才能左转。追尾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