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道限速70。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如果是设置有限速标志、标线的县道和乡村道路,那么在行驶的时候需要根据限定的车速行驶车辆,否则属于违法行为。而且一般在县道和乡村道路设置限速标志、标线,都是一些事故多发路段或者一次比较危险、狭窄、急弯等道路。车主日常使用车辆时,需要严格按照当前路段情况,以及路旁所设立的限速标识行驶车辆,以免车辆出现超速行为。超速车辆一旦被交警发现,会对车主进行严厉的处罚,而且乡道路况比较特殊,车辆行驶时难免会遇到突发情况,发生不必要的交通事故,严重影响到车主的行车安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