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领结婚证的婚姻无效。我国从1994年2月1日起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关系。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承认他们的夫妻关系成立,但需要补领结婚证。,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一)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形包括:,1、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生活的;,2、未领取结婚证的;,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那么,虽然未领取结婚证,但男女双方已经同居生活,彩礼是否应当返还呢?,如果严格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关于返还彩礼的相关规定,那么,即使双方已经同居,仍然属于未领取结婚证的情形,那么彩礼就应当返还。这样,对于女方来说可能有点不公平。,根据2011年全国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内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对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进一步进行了解释,即此种情形指的是未办理结婚手续也未共同生活的情形,也就是说,如果男女双方已经同居的话,应当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同居的时间长短、彩礼的金额等因素,来确定是否应当返还彩礼或者返还彩礼的金额,同居生活引纠纷分手彩礼须返还。,对于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这样的问题,一般先由父母协商确定。如果双方对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难以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定。同居生的孩子享有一切法律规定的权利。同居生的孩子是男女双方的子女,男女双方都必须对同居生的孩子承担抚养义务和教育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