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水案件的审判方式及相关责任:开发商在保修期内对设计问题负责,保修期满仍要对质量问题负责;物业公司有管理责任;相邻权人有过错需赔偿;被侵权人有过错可减轻侵权人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1187、1183条。赔偿费用应协商一次性支付或提供担保。严重精神损害可请求赔偿。打官司需准备起诉书、身份证明、委托手续和证据材料。
法律分析
一、关于楼上漏水案件的审判方式:
1.具体审判结果需根据案件情况而定:
(1)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对房屋本身设计不合理而导致渗水漏水承担赔偿责任。保修期满,如因房屋质量不达标导致的漏水问题,开发商仍要担责;
(2)如物业公司未尽到适当的管理和注意义务,应承担相应过错责任;
(3)如相邻权人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
(4)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打官司需要什么材料
1、起诉书;
2、原告身份证明和委托手续;
3、证据材料。
结语
根据楼上漏水案件的审判方式和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具体审判结果需根据案件情况而定。开发商在保修期内对房屋设计不合理导致的漏水问题需承担赔偿责任,保修期满后,若房屋质量不达标导致漏水问题,开发商仍需承担责任。物业公司、相邻权人若存在过错,也需承担相应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情况下,可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打官司需要准备起诉书、原告身份证明和委托手续,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五十二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五十条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