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中对拘留的规定

2024-08-31 06:33:19

《刑事诉讼法》关于拘留的规定是:

1、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先行拘留;

2、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3、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一、拘留多久才送进看守所

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二、拘留后几种情况不告诉家属

拘留后以下两种情况不告诉家属,具体如下:

1、无法通知到其家属;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以及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家属可能会妨碍侦查的。待有碍于侦查情况消失后,应立即通知其家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