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冻结。社会保险基金属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或扣划社会保险基金;不得用社会保险基金偿还社会保险机构及其原下属企业的债务。
社保卡是集成了养老金账户、医保账户、银行储蓄账户于一体的综合功能的个人金融卡,执行规范中强调,即使冻结个人养老金账户,也要为被执行人保留基本生活费。而社保卡一旦被冻结,则无法正常使用医保功能,被执行人无法正常就医报销,从而影响其正常的生存权。所以我认为法院不应当冻结被执行人的医保卡,而可以扣划账户里面的养老金且保留必要的生活费。被执行人对外所欠的是债务,而冻结医保账户则是影响了其生存,生存权是第一位的,应当优先与法院的执行的普通债务。
被执行人可以享受医保,但是失信被执行人医保卡可能会被冻结。我国近几年大力推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限制高消费令等举措,其目的均在于通过降低被执行人的生活品质以及对其个人声誉和自由的适当限制。
法院强制执行的最新手段是能直接去扣除被申请人的工资,还有查封、冻结等等这些方式去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的财产。在2018年,法院的强制执行力度加强了,这是法律完善的结果。每个人都有自己权利和义务,财产隐私也是属于自己的权利。查询或者扣工资等等都是他人无法直接去进行的,现在可以通过进行法院的强制执行,就可以去查看他人的存款,当然这个行为是前提条件的。虽然说是法院强制执行,这个也是法院和其他机构或者单位去进行强制执行。比如说去提取和扣留工资,这个就需要法院让被申请人的工作单位去协助,单位大都是下个月发上个月的工资。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就需要银行的帮助,直接去把卡里的钱扣留起来,就是卡里有钱也不能用了。还有比较大力度的强制执行,像直接法院强制执行把属于自己的房子查封了或者直接拍卖掉。本来房子的产权是自己的,但是欠了别人很多钱,而且是有借条等这些根据在的,到了还款的日期,又不还钱,别人把自己告上法院,法院会根据程序,如果自己不听或者不管法院的判定,那么法院就会根据流程可以强制执行把属于我自己的房子或者车子等这些财产去进行变卖等行动。法院的强制执行的最新手段都是针对财产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