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办流动营业执照,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流动摊贩无法办理营业执照,也无需办理营业执照,流动摊贩可以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行业网点布局和人民生活需要;2、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资金;3、门市经营者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流动经营者要有担保人;4、饮食业应具备相应的餐厨设备、卫生消毒设备等制作条件;服务业应具有相应的服务设施和工具;修理业应具有相应的设备、材料、零配件、工具;5、主要技术人员必须经行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6、经营饮食、理发、浴池业的,服务设施和从业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食品卫生管理和公共卫生管理的规定和标准。7、企业应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财会人员;个体工商户应建立帐目和收支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申请人申请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的,签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市场主体的成立日期。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市场主体须经批准的,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第二十二条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营业执照样式、电子营业执照标准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