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建议到离职的单位要一个当时与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书的复印件。因为这个解除劳动合同书是三份,单位一份、本人一份,存到个人档案一份。如果个人档案在工作的当地,可能工作单位会把应该存档的那份及时存进去,那样,也可以去存放档案的地方,调出来复印一份,如果档案不在本地,那肯定是没存进去。只有第一个办法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