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收养公证书的办理流程和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应亲自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收养公证书的办理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身份证明、收养人同意领养的证明以及被收养人的有关信息等。办理收养公证书的公证处将审核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和材料,若符合要求,将出具收养公证书。收养公证书的办理费用应根据当地公证处的规定收取。
法律分析
一、关于收养公证书的办理流程
1.当事人应亲自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2.收养公证书的办理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身份证明、收养人同意领养的证明以及被收养人的有关信息等。
3.当事人应确保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真实、合法、完整,否则将影响收养公证书的办理结果。
4.办理收养公证书的公证处将审核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和材料,若符合要求,将出具收养公证书。
5.收养公证书的办理费用应根据当地公证处的规定收取,具体费用以当地公证处为准。
(1)各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户口簿、工作证、退休证等;
(2)各方当事人同意收养或送养的申请书,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二、办理事实收养公证,送养人应当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1、被收养人的生父母作送养人的,需提交生父母双方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子女情况证明及送养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再生育子女的证明;
2、因丧偶或一方下落不明由被收养人的生父或生母单方作送养人的,由送养人单方提交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子女情况证明及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并提交配偶死亡或下落不明、死亡配偶的父母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3、被收养人的父母均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被送养人的监护人作送养人时,必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有监护能力的证明、被收养人的父母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以及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
4、被收养人的父母均已死亡,由监护人作送养人的,需提交其生父母的死亡证明、本人有监护权的证明、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5、对查找不到生父的非婚生子女,其生母单方作送养人,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并说明单方送养的原因;
6、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需提交经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同意送养的书面文件。
结语
收养公证书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上所述。办理收养公证书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和同意收养的证明等。当事人应确保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真实、合法、完整,否则将影响收养公证书的办理结果。办理收养公证书的公证处将审核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和材料,若符合要求,将出具收养公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十三条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二十三条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九条国家支持老龄科学研究,建立老年人状况统计调查和发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