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离岗多长时间算旷工

2024-08-31 06:28:01

一、离职后多长时间算旷工

这个需要看你总共没有办理请假的时间天数有多少?没有请假,又没有合情合理的理由补充办理请假手续的,就属于旷工,旷工超过企业规章制度允许的时间,就属于自动离职,没有问题,还是比较合理的,问题是企业对于你的旷工行为有没有进行告知和进行相应的处罚,你是否接受了处罚,并且进行了改正。这是问题的焦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旷工旷工离职怎么算,工资怎么算

对于旷工旷工离职怎么算,工资怎么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目前有一些HR并不真正清楚员工怎样的行为才算是旷工。旷工员工是不请假而缺勤,事实上就是劳动者未按照规定提供劳动。不同的企业对于旷工的规定不相同,常见的规章制度关于旷工的规定有“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五天,或在一年中累计旷工十天,立即解雇”“无正当理由未经主管批准,每年旷工三次(含)以上或者累计三天(含)以上,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等。

对旷工的劳动者进行处罚是每一家企业必有的规章制度,只是处罚的方式不同。网友“风十三”的公司是这样处罚的,“员工无故旷工的必须写检讨书,并要接受批评教育,同时处以适当经济处罚;旷工当天无工资,同时每旷工1天扣罚2天工资(即HR普遍认为的旷工1天扣3天工资),一个月内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次数达3次(含)以上的属于严重违纪,按自动离职处理,即日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先采用检讨罚款,情节严重解除劳动合同,这也是大多数公司的一种处罚方法。以上就是这个旷工怎么算工资的回答望采纳

三、旷工离职后,还有失业金吗

对于您的疑问旷工辞退有失业金吗的解答是这样的:

故意旷工被单位辞退,是否能领失业金,还要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单位情况。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其中,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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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劳动法有没有规定旷工几天当自动离职后

1、劳动法是没有规定旷工几天当自动离职处理的,你说的情况,也不符合连续旷工三天的规定的,如果用人单位按自动离职对你解除合同的话,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旷工三天属严重违纪的话,是可以解除合同的,那样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只需要支付工资即可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