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书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如下:
1、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
2、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
一、判处罚金不交如下:
1、判处的罚金刑,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或者缴纳没有完毕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
2、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二、罚金的特征如下:
1、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
2、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
3、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
4、罚金的缴纳是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涉及的是刑罚的执行问题。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书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判处罚金不交如下,判处的罚金刑,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或者缴纳没有完毕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一)、配偶有没有义务替服刑的犯人交罚金
1、需要区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刑事上的金钱给付、义务属于个人债务。
2、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
3、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
4、只会执行属于犯罪分子本人的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中犯罪分子所应占的份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