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公证要注意哪些

2024-08-31 06:27:24

法律分析:解除收养关系公证的注意事项如下:

1、解除收养关系公证,由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管辖;

2、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中应注意的问题: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事项,双方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被收养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解除收养关系,必须由其生父母或者合法监护人依法代表。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的动机必须合法,不得逃避履行赡养义务,违反社会公共收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