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其法定的义务,如果单位不给你办理社保,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或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是有经济补偿金的。以前未缴纳的社保,是不可以补的,只能从现在开始缴纳。至于劳动局的人说,没有补偿,是说未缴纳社保虽然是单位的过错,但是单位不补偿,不是说以此解除合同没有补偿。以此解除合同还是有补偿的。我的解答清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