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出轨,如何离婚?

2024-08-31 06:19:26

离婚的程序和条件,以及在一方出轨情况下是否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当事人可以自愿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者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离婚。对于一方出轨导致离婚的情况,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但需要符合特定条件,如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发生两性关系不等同于同居,必须是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才能构成婚外同居。

法律分析

一、老婆出轨怎么离婚

1、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2、若当事人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且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一方出轨另一方能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是指由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的;(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一般应构成轻微伤,如构成轻伤的话就涉及到故意伤害罪了)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持续性、经常性的受到家庭暴力的话,就会构成虐待)

离婚要求赔偿需要有法律依据,我们知道,当一个人发现自己的配偶与他人发生两性关系时,精神一定会受到很大的打击。然而在我国《民法典》里,只明确规定对于

“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等情形,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精神赔偿。而这里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是有特定定义的,而不是指与他人发生两性关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同居当然包括了发生两性关系,但发生两性关系不等同于同居。即使与一个固定的婚外异性多次发生两性关系,但只要不是持续稳定地居住,仍然不能以发生关系的次数多少来认定构成同居。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当事人可以通过自愿离婚或提起民事诉讼离婚来解决配偶出轨问题。对于无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法律规定了特定情形,如重婚、配偶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可以请求精神赔偿。然而,仅仅与他人发生两性关系并不等同于同居,必须是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才能构成同居。因此,在离婚要求赔偿时需要准确理解法律规定并提供充分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结婚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