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期间的临时强制措施,并不是无罪释放,如果有犯罪事实,还会依法判刑的,判刑当然有案底。所谓的案底,一般是认为违法犯罪前科,取保假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如果行为不构成犯罪,到时间予以解除后,并不会留下所谓的案底。但是判决会留下案底的同时,即使没有判决被拘留就有居留证明和释放证明同样会记入档案里。取保候审不算有案底。因为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并未被判处相应的刑罚。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取保候审只是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并不是说明该案撤销了或者不留案底,最好在检察院审查起诉做刑事和解不起诉处理,如果提起公诉最好能要求适用缓刑,这些工作最好能委托专业律师代为处理。取保候审一年到期后的处理方法如下:1、取保候审最长期限是一年,超过这个限期的应视为自动解除;2、当事人未接到通知,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咨询或者听候消息,如果长时间没有消息的话,应当是撤案了;3、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变化,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