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可分割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夫妻共同财产。高额一方需给予低额一方差价补偿。此外,个人财产投资收益、养老保险金和破产安置费也应归共同所有。离婚时可以分割公积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实际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在离婚时进行分割。然后,金额高的一方应给予金额较低的一方差价补偿。此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下财产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和破产安置补偿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该内容由付跃翔律师和家和律云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