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办户口本需要的证件: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2、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3、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4、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5、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