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附条件不起诉的5个条件1、条件如下:(1)未成年人:主体上未满十八周岁。(2)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轻微犯罪的犯罪。(3)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依法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或单处罚金处罚的犯罪。(4)有悔罪表现:主观上有悔罪表现。(5)符合起诉条件:案件本身是可以起诉的,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提请复核或者被害人申诉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二、什么是附条件不起诉1、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