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没有定罪权,对案件定罪量刑的权力属于审判权,审判权归法院所有。
1.审判权,是指审理权和裁决权的合称,它是法院所专有的一种排他性的基本权力,除法院之外其他任何机关不享有这种权力。对此,各国皆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加以规定。
2.审判权作为一种权力存在,它的限制与范围只能起决于它的赋予者和实施者,那就是法律和法官。要对审判权限制和范围作划分和辨认只能通过分析对审判权的性质及其表现形式才能确定。法律解释权,裁判权是审判权实现的表现形式。
因此,检察院无权定罪,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权力是公诉权。公诉权是指法律规定具有公诉职能的机关代表国家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审判机关提起诉讼的权力。在我国,检察机关是唯一行使公诉权的国家机关。
检察院立案怎么定罪
检察院没有定罪权,对案件定罪量刑的权力属于审判权,审判权归法院所有。
审判权,是指审理权和裁决权的合称,它是法院所专有的一种排他性的基本权力,除法院之外其他任何机关不享有这种权力。对此,各国皆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加以规定。
盗窃罪应该怎样争取检察院不起诉?
关于盗窃罪应该怎样争取检察院不起诉?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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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盗窃罪应该怎样争取检察院不起诉?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盗窃犯罪案件,如果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经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后,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7、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
8、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9、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盗窃罪立案标准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⑵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⑶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综上所述,盗窃罪让检察院不起诉的具体方法跟让检察院不起诉的实际处理方式在上文已经得到了详尽的介绍,若是嫌疑人能够得到被盗人的谅解书,那其能在本来的量刑标准上酌情考虑减刑。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盗窃罪应该怎样争取检察院不起诉?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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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定罪后多久判刑?
关于检察院定罪后多久判刑?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检察院定罪后多久判刑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但是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如果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刑事案件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1、立案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
2、侦查
司法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3、起诉
起诉有自诉和公诉两种;
4、审判
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
5、执行
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
检察院定罪之后也需要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的,对于判决的时间要结合案件的情况来确定,快者会在二个月内宣判,如果慢者会长达半年的时间,案件不同所存在的判决期限就会不一样,其目的也是为了保障到所给予的判决结果合理、合法。
相关内容:刑事案件立案之后多久能抓人
我们经常在电视上看到警察去抓犯罪嫌疑人,觉得很精彩很容易,其实不然。电视上的只是轻描淡写,实际情况下警察抓人也是需要一定的过程的,比如发生一个案件,要先立案,然后才有抓人,那刑事案件立案之后多久能抓人呢?
一、刑事案件立案之后多久能抓人
1、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
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
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2、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以后,可视案情需要决定什么时间抓人,这没有具体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开始时,犯罪嫌疑人已经在看守所了。
3、抓到人后先刑拘,30天内转捕。
二、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有犯罪事实
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1、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
由于立案是追究犯罪的开始,此时所说的有犯罪事实,仅是指发现有某种危害社会而又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发生。至于整个犯罪的过程、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人是谁等,并不要求在立案时就全部弄清楚。这些问题应当通过立案后的侦查或审理活动来解决。
2、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
(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虽有犯罪事实发生,但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过特别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均不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案件立案之后多久能抓人?这并没有定论的,因为刑事案件的类别不同,处理的方式也会有所不同,因此具体立案之后多久能抓人这也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定,一般来说我们的公安机关在处理案件时都会有一个大致的计划。
检察院有定罪的权利吗
检察院没有定罪的权利,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权力是公诉权,指法律规定具有公诉职能的机关代表国家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审判机关提起诉讼的权力。检察院没有定罪权,对案件定罪量刑的权力属于审判权,审判权归法院所有。
没有经过定罪检察院能关多久
1、没有定罪,在看守所最长被关三十七日。
2、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3、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4、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该内容由嵇小函律师和律说律答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