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处理的方式有,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可以请其他组织调解处理;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调解或者作出判决;也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九十九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可以发图片吗,我有个合同想请你看一下?
合同照片可以作为证据,合同是书证,原则上应当提交原件,照片作为其复制形态,在法律上是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的,但其证明效力要低一些,并且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综合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因此,作为当事人首先应当尽量提交原件,特别是合同这样重大的书证,涉及当事人的重大利益,一般应当保存有合同原件正本的。
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处理合同到期的方法是:1、合同到期后续签的,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2、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3、除上述情形以外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转包合同无效怎么处理?
转包合同如果存在下列情形就是无效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转包合同无效;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转包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转包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转包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我有一个借款纠纷,合同没写,只有转账记录?
法律分析:只有转账记录,证据是不完整的,只有这一个证据,不能证明你们之间有借款合意,你在起诉前需要补充证据,比如对相关借款情况进行电话录音,或微信上进行借款合意的确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已签署,但对方擅自解除,拒不履行合同,怎么处理?
处理一方拒绝履行合同的方法是:另一方可以催告其及时履行;如果履行期限届满,对方仍不履行的,则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起诉、申请仲裁等方式,要求对方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该内容由吴春花律师和律说律答共创回答